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力争实现劳动保障工作三大突破200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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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前列”的重要保证。在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市劳动保障局和区党委、管委会、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全力以赴推动劳动保障实现新突破,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贡献。 一、围绕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突破。2006年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目标是:新增就业岗位6000个;帮助失土失业人员实现就业35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2500人;失土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000人(确保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一是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在区委〔2005〕13号文件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细则。适时召开区扶持和推进就业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就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举办扶持和推进就业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参加,宣传就业新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印发宣传手册,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深入宣传。要使所有失业人员了解政策,促进他们实现再就业;使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政策,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用人单位更好地运用政策,更多地吸纳本区失业人员,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营造良好的就业工作氛围。要确保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足额到位、有序运作,加强资金的源头管理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以发展社区服务业和灵活就业为重点,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努力创造就业岗位。鼓励发展非正规劳动组织,鼓励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引导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募集创业项目、提供小额贷款、进行***扶持等服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管理、援助岗位采集和再就业援助***服务动态管理三项常规工作制度,拓宽安置渠道。 三是继续加强就业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单式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设物业管理类、家政服务类、手工编织类、餐饮服务类和区紧缺工种培训班,提高劳动技能,增强就业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开展适应性培训,引导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实现以培训促就业目标。 四是不断完善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区就业处和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建设,坚持将就业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就业服务网络体系。村(社区)落实专职人员,为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在区人才大厦尚未建成前,以租用的形式建立劳动力市场,加强市场软、硬件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开展信息发布、集市型交流和职业培训等服务,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二、围绕五险合征的全面推进,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突破 一是全面实施五险合征工作。2006年是五险合征启动后的全面实施年。社会保险费五险合征,是我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机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实现社会保障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手段。要立足《杭州市社会保险征缴办法》,积极与地税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征缴系统平台建设。要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各类媒体深入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宣传具体的征缴办法,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使他们能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操作技能,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深、更扎实。要继续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现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扩面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要加强对社区(村)的工作指导,依托社区(村),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网络,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认真做好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服务工作。要了解和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建立分类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困难人员的帮扶救助工作。要根据企业退休人员的特点和需求,解决活动场所和娱乐设施问题,为企业退休人员从事各类活动提供便利。 三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全面推进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严格把好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材料审核、资金筹集和质量关,严格做到“即征即保”。要继续认真做好征地农转非老年人员生活补贴费发放工作,确保100%发放到人。要不断推动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杭州市关于企业职工门诊医疗、职工子女、在校中小学生医疗统筹,以及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调研工作,制定完善我区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完成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检后的健康咨询工作和健康档案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困难救助、民政优抚对象、子女统筹、基本医疗等各项医疗费用审核工作,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 三、围绕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意识,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以上。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配合区总工会做好集体合同签订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企业贯彻落实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通过劳动监察加以监督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日常巡查工作,抓好各类信访件办理工作,保证查处案件和信访件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工资清欠、劳动用工等专项检查活动,扩大检查覆盖面,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联合建设部门推行建筑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形成工作预警机制,力争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的发生。妥善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及时查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全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工作。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力争结案率达到97%以上。要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推行街道、社区(村)劳动关系协调小组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在基层化解纠纷。要充实劳动仲裁员力量,组织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多渠道增强办案力量。制定出台劳动仲裁便民服务措施,建立和规范案件归档制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法对劳动争议采取简易程序,做到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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