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评为省先进单位200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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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近日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通报,在各地自查、复查及省复查、抽查的基础上,我市的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拱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萧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富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另,宋虹光(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徐正法(桐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评为先进个人。(仲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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