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将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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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为打造平安桐庐,引领和谐创业,加快我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县劳动保障局联合县总工会、县经贸局、县企业家协会于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活动,具体事项由县协调三方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 此次评选先进企业的标准为,企业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对工会组织是否健全、职工队伍是否稳定也作了要求,对近三年内使用童工、重大伤亡事故、集体劳动争议和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先进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按照申报、检查、公示、命名4个程序进行评选。命名后,如发生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及重大伤亡和群体性事件、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情况的,即取消称号。(桐庐 李杭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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