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人事局认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活动200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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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全面组织动员部署 重点抓好“四个结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深入推进局系统各办事窗口行风建设,高新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局系统全面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活动。近日,该局召开了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动员会,就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创建活动,该局将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当前的人才人事、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抓好“四个结合”,即把开展创建活动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开展创建活动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开展创建活动与“双争”工作结合起来,把开展创建活动与完成全年人事、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此次创建活动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各办事窗口全部纳入,以就业管理服务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为重点单位,紧紧围绕区党委、管委会、政府中心工作和局年度工作目标,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开展“三创”和“双争”活动以及完善考核办法为重要抓手,以深化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勤政、廉政、高效、务实”机关为目标,旨在使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更实、服务更优、效率更高、形象更佳,为全面开创我区科技城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此次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9月底前已完成准备阶段,按照区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兼任,即由陈步顺同志任组长,郑志刚、叶圣文、周立民、胡也静、宋水娟、胡志明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志明、龚栩、胡嘉欢同志组成。就业管理服务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在动员会后,均按照局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了创建目标,并制定了包括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政务公开等与“八项制度”有关的服务规范方面的细化内容。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为创建阶段,在这一活动的主体阶段,由局领导小组和四个重点单位对所属工作人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创建目标和服务规范方面的细化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各项规范。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建议意见,对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改进政(事)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整体形象。同时,接受区纠风办和效能办组织开展的明查暗访和检查指导。2006年11月为考核评选阶段,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做好迎接区纠风办、效能办的监督检查和考评。2006年12月为总结表彰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下一阶段的创建目标和措施。局党组将结合效能建设,“双争”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对被评为“区人民满意先进基层单位”的部门及负责人给予内部评先加分和表彰。(高新 胡嘉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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