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临安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人性化200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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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自2003年12月出台《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起,临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稳步推进失地农民基础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并在今年积极推出《临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临安市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履行政府职能、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所做的努力。 到今年6月,临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原有两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扩展到在9个村实施了这项工作。9个村符合参保年龄为7379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104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081,共计参保3185人,参保率43.3%,已收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329.6万元。符合条件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953人,占参保人员的46%,每月基金支出21万元。 同时,该市劳动保障局还对《实施意见》作了补充规定,最主要的内容是把原来的一个缴费标准调整为三个缴费标准,分别为26000元、21000元和16000元,享受的标准也相应调整为每个每月230元、180元和130元。被征地农民参保时可选择任何一个档次交纳。(临安 章菊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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