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扎实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200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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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近日,我市召开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建华主持会议,副局长邹午做了讲话。 会议总结了05年上半年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上半年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研究解决《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扎扎实实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任务。全市共受理职工工伤鉴定总人数1101人,其中: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74人,鉴定为5-6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04人,鉴定为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884人,鉴定为无级的39人,鉴定为有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的22人。 从上半年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来看,主要以下特点:一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规定要求,草拟了《关于杭州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的建库工作。上半年共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批次,35人次的医学专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二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到位。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是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得到群众理解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来对受理工伤评残的申请人,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受理编号、鉴定时间和地点、必带证件材料,领取鉴定结论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既方便了申请人,又提高了鉴定服务工作效率,鉴定的服务工作基本上得到了职工和亲属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劳动能力鉴定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杭州市劳动鉴定工作规则(试行)》的总体要求,将劳动能力鉴定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并落实到鉴定工作的各项程序中,通过严把受理关、加强鉴定过程的监督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弄虚作假情况得到有效遏制,申请鉴定者提供的病残情况材料和鉴定结论的质量明显提高。 下半年,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改进管理服务方式,逐步实现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人员专业化、鉴定依据标准化,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全面保质完成全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任务,使杭州市的劳动鉴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上,讨论通过了《关于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管理办法》,研究探讨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掌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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