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200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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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高新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 |
为全面推进局机关效能建设,以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与创造性,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日前,杭州高新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 此次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围绕区党委、管委会、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人才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以该局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和科室(部门)工作职责为依据,以激发队伍内部活动与动力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旨在通过考核,客观反映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实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奖惩机制,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该局的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个人小结、自评与互评、领导考评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所有程序均实现网上在线信息化操作。工作人员每日上下班进行网上签到,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回顾,次月1日前写出月度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并在网上公布。根据个人小结和平时工作表现,依据考核内容,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互相评分;同时,局长为局系统中层以上干部打分,分管副局长为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打分,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属工作人员打分。最后,结合领导考评、自评与互评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由考核办公室对每位工作人员加分和扣分情况提出意见,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加分和扣分直接计入考核领导小组考评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每月考核得分高低,排名前5位(含并列)的工作人员为当月考核先进个人,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发放月度考核奖。月度考核累计得分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年月度考核累计总得分排名倒数2位,扣除年终目标考核奖5%-10%。 对于工作人员受到全局大会表扬的,或受到群众来信、来电表扬的;受到省、市、区通报表扬的;向新闻媒体投稿,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采用的;以及出色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临时重要工作任务,酌情加分。对于工作人员违反局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科室(部门)负责人未按时上报本部门月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的;工作人员未按时、按级、按程序参加考评的;被投诉并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市、区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者,视情节扣分,并取消当月、当季、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局专门成立了以陈步顺局长为组长的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对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体系,提高争创能力,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新 胡嘉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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