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劳动保障局召开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工作座谈会20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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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2005]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6月14日,下城区劳动保障局组织召开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朝晖、文晖、东新、石桥街道主要负责人,各村(经济合作社)书记(董事长),撤村建居社区(村委会)主任及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下城分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该区劳动保障局局长贾春祥介绍下城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讨论了区政府拟定的《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与会人员围绕市政府 [2005]1号文件中规定的补贴对象范围(即“2003年6月11日前”的起始时间如何界定)、七八十年代被征地单位缺少或遗失相关申报材料的如何补办、劳动年龄内不需要占用集体资金缴费(按15年期限设定)的单位在职职工或自谋职业者如何奖励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在听取了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后,王国珍副区长要求区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下城分局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做好协调工作,同时继续做好调研和测算,不断完善《实施意见》,使更多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受惠。 据初步调查统计,截至2005年5月31日,下城区14个村(社区)共有原农业人口21960人,其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728人,在所在村(社区)领取生活费的自管老人2850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9380人,未征地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1299人,在劳动年龄内征地尚未参保人员3787人,劳动年龄内未征地人员1219人;1-16岁未达到劳动年龄段人员2697人。(下城 曹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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