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被评为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200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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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今年来,拱墅区以构建协调的劳动关系为目标,调动职工积极性,不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该区经济发展和繁荣,一是努力构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体系。到去年底,该区十个镇、街道都已建立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并组织其培训,提高掌握劳动争议协调处理的法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2004年十个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63件,为企业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94.5余万元。为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筑起了坚实的第一道防线和网络。二是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力量。2004年1-12月共受理劳动争议案113件,局本级处理50件(基层劳动争议调委处理63件),劳动争议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73%,该区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充实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立规范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坚持劳动争议案庭内裁决和庭外调解相结合。对因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工资引起的外来农民工集体劳动争议案,在法定程序内建立裁决“快车道”,及时妥善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为了有效减少劳动争议发生,该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认真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2004年全年鉴证劳动合同10***2份。为了给用工单位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提供方便,有关人员还到职工较多路线偏远的企业***服务,认真审查劳动合同,剔除不合法条款,把有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积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2004年,该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职能科室接待来信来访267人次,在接待中,做到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坚持疏导和化解各类劳动争议苗头,努力平息当事人不稳定情绪,以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五是不断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自身建设,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章立制,强化仲裁员的廉洁自律,加强自身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业务学习,研讨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不断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 通过考评,拱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评为2004年度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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