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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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杭州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xum1972@163.com,185272967@qq.com。
(二)传真:87926751(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85252612(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三)联系地址: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609室,邮编:310026), 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808室,邮编:310026)。
***:《杭州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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