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开展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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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杭州市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65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sybx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天目山路135号玉泉大厦1613室(邮编:310007),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3、发送传真至0571-8722945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9日。
***: 关于开展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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