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城区集中受理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申请的公告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杭人社发〔2014〕373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杭人社发〔2014〕374号)规定,现将主城区上半年集中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受理时间:3月2日-3月6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点30分-11点50分 下午13点30分-17点
2、受理地点:杭州市清吟街123号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3、注意事项:因政策有较大调整,今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申报资格、申请材料详见办事指南,同时启用新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请至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领取。
咨询电话:12333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