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市人力社保局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的公示
序号 | 社会评价意见内容及编号 | 整改目标 |
1 | 广开就业之门,让百姓有工作、有收入。 (城镇居民意见第121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党代表意见1条、街道(乡镇)党政(包括人大)负责人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1条、农村居民意见1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1条、网民意见2条) | 深化充分就业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就业帮扶援助,利用实体、网络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大力促进供需对接,深化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3.5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46万人,接收高校毕业生7万人。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1000家,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 |
2 | 市人力社保局:要捍卫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权益。加强业务能力,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好企业和劳动者的矛盾。(企业代表意见第46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党代表意见1条、市政协委员意见1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2条、农村居民意见1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1条) | 加强劳动保障日常监察执法,探索实施劳动保障“智慧监察”,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加强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实施“无欠薪杭州”创建行动,发挥防欠薪“一办五组”和“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春节期间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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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乡、区域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要提高,退休工资低,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城镇居民意见第85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4条、城镇居民意见8条、农村居民意见2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1条) | 实施新修订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办法,统一全市养老、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推动萧山、余杭区与主城区医保两定机构互认互通,两区和主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50元/月。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完善大病医疗保障机制,对所有参保人员建立医疗困难救助制度。 |
4 | 对个体药品店的管理存在问题,尤其是医保乱刷卡打击力度不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第23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1条) | 修订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管理办法,加强“两定”单位准入、退出管理,推行医疗费用实时监管,与食品药品、卫生、公安等部门加强合作联动,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
5 | 对企业退休的特殊人才享受待遇政策的宣传不够。对就业创业政策、社保政策等不了解。(城镇居民意见第117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1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意见2条、绩效信息员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3条、城镇居民意见13条、农村居民意见2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3条) | 综合运用多种途径和手段,拓展公众权益公开渠道,开展送政策进企业、进工地和广场咨询等活动,在杭州人力社保信息网开设常见问题、咨询热点专栏,加强就业、养老、医保等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知晓面。 |
关于***督办意见,项目名称为“医疗资源冷热不均”,由市卫生部门牵头,我局配合。涉及我局内容为“基层医院医保倾斜力度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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