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或暂停部分杭州市本级两定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市纠风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大检查结果以及日常监管中查实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2月1日起,终止或暂停部分杭州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现公告如下:
一、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两定机构:
杭州高沙药店
二、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两定机构:
1、杭州东仁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濮家新村店
2、杭州广惠中医门诊部
3、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嘉绿名苑店
4、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马塍路店
5、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莫干山路店
6、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天城路店
7、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天苑店
8、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转塘店
9、杭州崇一医疗门诊部(该单位已于2012年11月20日起暂停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