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市人力社保局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的公示
序号 | 社会评价意见内容及编号 | 整改目标 |
1 | 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率,社会保障待遇不够高。(外来务工人员意见第122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8条、农村居民代表意见5条) | 继续实施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参保情况信息登记制度,2012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参加各类养老保险(障)参保率达到90%以上。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抓好医疗保险扩面工作,2012年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
2 | 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主动执法不够,不少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农民工欠薪问题缺乏长效管控机制。 (市民代表第13条、区、县(市)部委办局第158条、绩效信息员第171条)(外来务工人员意见第120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8条、外来务工人员意见2条、市党代表意见1条、区、县(市)部委办局意见2条、农村居民代表意见1条、绩效信息员意见1条) | 着力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年底全市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等专项检查活动不少于4次,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及时有效处置因企业拖欠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春节期间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96%以上。 |
3 | 要研究经济形势严峻条件下我市就业问题,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和再就业问题。(区、县(市)部委办局意见第160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2条、省直机关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2条) | 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2年全市新增就业18.67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4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10万人;动态完成充分就业区县(市)创建任务。 |
4 | 人才流失严重,应届毕业生,人才很难留住。要激发美好城市中的青年人的活力和创造力,多提供就业机会、创新平台。(省直机关意见第132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2条、省直机关意见1条) | 制定实施积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优化大学生就业各项服务,全年举办公益性毕业生招聘专场20场,提供毕业生就业岗位8万个。继续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创业实训、杰出创业人才培育和大创园建设等一系列工作,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
5 | 公开宣传力度不强,与民众沟通不畅,群众对人力社保法规政策不够了解,不能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市民代表意见第53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17条、市人大代表意见1条、市政协委员意见1条、专家学者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1条、农村居民代表意见1条) | 发挥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12333、手机短信的服务功能,拓展公众权益公开渠道。制定重点宣传计划,以养老、医疗保障及新修订生育保险办法等政策为重点,发挥报纸、电视、网站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宣传面。印刷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活页、小微企业劳动用工记录本、《实务问答》等宣传资料200万份以上。 |
6 | 药房存在拿医保卡换刷生活用品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市民代表意见第27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1条、省直机关意见1条) | 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稽查和年度考核,规范药店的服务行为。认真实施新出台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加大医疗保障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
联系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58507、8725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