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暂停运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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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因机房搬迁,自2010年4月23日18∶00至2010年4月24日06∶00需暂停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期间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劳动保障网上办事业务、农民工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领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及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参保缴费、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等业务暂停。
在此期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以现金形式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医疗费收据原件,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
特此公告。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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