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成员张永兴带队开展行政调解制度专题调研活动
为认真落实局“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实践活动方案,探索建立“五位一体”的大调解模式,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根据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调研专项活动安排, 5月29日上午,局党组成员张永兴带领信访处、法规处、工伤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处室、单位负责人,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行政调解制度专题调研活动。
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市仲裁院的标准化仲裁庭和调解庭。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法规处处长徐立新介绍了此次调研活动开展的背景、调研主题、调研目的,以及建立信访调解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劳动监察调解室、工伤认定调解室、执法投诉调解室“五位一体”的大调解构想,目的是分类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多种矛盾纠纷。
市仲裁院院长张纯旭重点介绍了市仲裁院自2008年成立以来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行政调解案件的情况,详细阐述了“三调一裁”的调解模式。目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已达到60%左右。与会各单位一致认为大调解模式的提出符合当前行政调解工作的需要和我局“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实践活动要求,并就行政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成果如何转化、各单位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流转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局党组成员张永兴强调,“五位一体”的大调解模式是一个全新的构想,要在实践工作中边学边干,知行合一。一是要探索行政调解与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融入机制,各单位要依照职责建立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效运用行政调解的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柔性手段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刚性手段互相配合,各尽其用;二是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注重行政调解成果的转化,完善三大调解的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化解纠纷。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