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办理审查19288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精神, 养老保险处坚持以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根本,以“尽力服务企业、尽心服务职工”为工作出发点,以“不失误、不出错”为工作标准,严格程序规定,严格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双人审核制度,精心审阅每一份职工档案,确保了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办理规范有序。在县(市、区)档案审查方面,为了减少县(市、区)经办人员重复跑路,养老保险处采取预约的方式,处室人员加班加点审查,确保当天上报当天取走,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专业素质服务各个单位。截止12月底,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办理(审查)共计19288人。其中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15254人,包括正常退休13150人(含病退、退职437人)、特殊工种退休2104人;审查县(市、区)档案4034人。
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