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追缴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成效显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核实处理整改情况会议精神,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于1月30日提前完成我市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追缴任务,核实确认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数520人,涉及金额220.14万元已全部追回。
为确保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社保局迅速行动,一是明确分工,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局长连书平为组长的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处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我市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整改工作,将重复享受养老待遇全部追缴到位。二是积极协调,倒排计划。按工作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根据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问题的不同特征,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及时协调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和各区分局,积极配合、全面开展。三是加班加点,全时推进。市社保局相关责任处室连续加班,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和各区分局执行值班制度,做到了及时沟通,确保整改工作时效性。
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所有问题必须全部清零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人立卷,市社保局通过任务分工、迅速突击、及时汇报等系列措施,于1月30日提前完成涉及我市职工养老待遇和居民养老待遇重复领取的养老金清退工作。
其中,在治理重复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过程中,新密、登封等县(市)在整改过程中不推诿不扯皮,克服困难,主动沟通,细致调查,及时完成了清退整改工作。在治理重复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过程中,上街区社保局、高新区分局提前行动,在审计整改任务下达前,就已经通过自查完成了整改任务;新密市社保局、新郑市社保局、中原分局、二七分局、惠济分局开展工作措施得当,短时间内将重复领取的待遇全部追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分局在与区管委会业务交接关系尚未理顺的情况下,仍克服困难,认真负责地完成养老金追缴工作。
通过此次追缴工作,有力打击了重复参保、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等现象,有效维护了养老基金的安全。
(郑州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