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台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实现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日前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试行)》,这一举措为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确保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公平公正,提供了政策依据。
《办法》对竞聘范围、竞聘条件、竞聘程序、竞聘方式、纪律监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均实行本办法,科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产生参照本办法执行,特殊情况下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也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其他方法产生任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应当成立开展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组织实施竞聘上岗工作。参加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应当是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履行中层管理岗位或者科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岗位职责能力为条件,所聘岗位应当在核准、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中核定的管理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在竞聘上岗中出现违规违纪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竞聘结果不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结果无效。
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一是抓好《办法》相关精神学习,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三是抓好相关配套工作建设,严格政策,严肃纪律,稳慎组织实施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竞聘程序和方式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竞聘上岗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应当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