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为认真贯彻人社部、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12月12日,市人社局召开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王翠玲出席会议,全市各(县、市)区人社局,有关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参加了会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确定为12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之一。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为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重要,在今年河南省人社厅召开的“全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会议暨河南省继续教育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省厅明确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列入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点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等相关文件。会后,郑州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由专业技术人员处牵头,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方案。在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会同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印发了《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是每名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实施办法》的出台,不仅落实保障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为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推进作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专业课目,《实施办法》中不权明确了两个课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试,还分别对保障措施、培养体系、证书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自2013年起,我市将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年度内或职务任期内的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其接受继续教育任务的情况,将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报各级各类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此次会议,不仅是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启动会议,也是一个动员会,会上,不仅宣读并讲解了《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还总结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目标、提出了工作要求。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业技术人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