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仲裁办案机构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为适应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4月26日,市人社局下发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仲裁【2011】3号),开展以仲裁庭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仲裁院建设活动。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在12月份调解仲裁管理处利用7天时间对全市13个仲裁办案机构以仲裁庭建设为重点的仲裁院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仲裁办案机构高度重视,以仲裁实体化建设为契机,主动沟通协调,在办公用房和经费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争取到了合适面积的仲裁庭用房和仲裁院建设专项经费,使以仲裁庭建设为重点仲裁院建设工作有了新突破。
中原区、登封市的仲裁庭建设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不仅面积达到了60平米以上,而且在前期就投入了10多万元资金,对仲裁庭进行认真装修,配备了高规格的庭审桌椅、办公微机和庭审视频监控系统,增加了旁听席,达到了星级仲裁庭的标准,为其它地区的仲裁庭建设提供了样板。
新郑市、二七区、中牟县面积达到了40平米,分别投入资金进行装修;其中新郑市对原有仲裁庭进行高规格的装修,配备高清***头,实现了对庭审过程全程监督。惠济区、荥阳市的仲裁庭面积达到了60平米,现分别申请了专项资金38.6万和20多万元正在进行建设。管城区、高新区的仲裁庭建设正在进行中。
金水区、惠济区仲裁院分别设立了立案庭、调解庭、仲裁庭,并配备了专门的仲裁员办公室、资料档案室,极大的改善了办公条件,实现了立案、调解和庭审的分离,提高了仲裁机构的外在形象,进一步增强仲裁办案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调解仲裁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