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采取五项措施做好农民工举报投诉和工资支付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进入11月以来,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接待职工群众举报投诉,特别是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不断增加,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监督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指示精神,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做好农民工举报投诉和工资支付执法检查工作。
1、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接访工作,为农民工举报投诉提供便捷服务。举报中心负责接待受理农民工的举报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实行七天工作制和首问责任制,只要农民工提供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工作地址和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等基本信息的,都要及时调查、依法受理、快速查处。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新闻媒体报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做到及时联系,快速反应,依法处理。
2、及时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支队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实行周带班队长和值班科室负责制,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派出监察人员到达现场,控制局势,协助有关部门给予稳妥处置。对于农民工到省、市政府和人社部门集体上访的,实行队长包案责任制,支队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处置。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农民工维权的法制环境。利用新闻媒体和执法检查,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和劳动者维权知识。采取深入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发放《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和《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手册》等方法,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服务,现场处理工资纠纷,把劳资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
4、加大农民工工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从今年11月份开始到明年春节前开展全市农民工工资专项大检查活动,在用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集中连片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指导建筑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考勤和工资支付制度,督促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和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拒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积极配合建设行政部门开展工程款清欠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的工程款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在劳动保障监察员监督下,将被拖欠的工资发放到每名农民工手中。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建议建设行政部门启动工资保证金垫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