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服务用人单位深入实施基金监督有效促进社会保险良性循环
日前,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依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深入用人单位一线,对参评“郑州市2011年度市长质量奖”入围的六家企业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按参保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是否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了监督检查,促使一家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8千余元、两家企业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为六家企业出具了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有力地维护了市长质量奖的严肃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的广泛开展,参评单位或法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成为其入选、获奖的必要条件。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抓住有利时机,结合参评单位评优评先工作,深入开展基金监督检查,大力宣传参保有关政策,促进其依法参保、足额缴费、按规定享受待遇,既维护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基金“颗粒归仓”。通过监督促参保,通过参保促创优,通过创优促参保,不断实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良性循环和良好氛围。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