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工作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郑州社会稳定,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接访工作,为农民工举报投诉提供便捷服务。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专职人员负责,接受农民工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只要农民工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和工作地址、能够提供基本证据的,都要及时受理,快速查处。
二是及时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当接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派出监察人员到达现场,控制局势,协助有关部门给予稳妥处置。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农民工维权的法制环境。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巡察相结合,深入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发放《劳动保障法规宣传手册》,增强农民工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设立“劳动保障青年服务岗”,为企业和农民工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服务,现场处理工资纠纷。
四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建筑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大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制度,督促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对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协同有关部门启动工资保证金垫付农民工工资、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