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通过专家鉴定
2008年12月13日、14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专家评估座谈和考察。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全国著名风险管理与社会保障专家何文炯教授、浙江大学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张跃华博士一行,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评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保明及班子成员、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和惠济区劳动保障部门领导、乡(镇)、办劳保所长及参保居民代表共计50人参加了座谈会;12月14日专家评估组又深入二七区和荥阳市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座谈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伟汇报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运行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及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随后,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和惠济区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及代表针对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并对此项政策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指出了此项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浙江大学何文炯教授一行组成的评估组,在认真阅读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由参保人员、养老金享受待遇者、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制度实施和运行情况,对二七区和荥阳市等地实地进行了考察,与当地群众,尤其是与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者以及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形成了评估意见,得出了基本结论:一是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展迅速,制度运行平稳。经办缴费网络实现了全覆盖,从参保居民缴费的数据看到,这一制度的推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赞同和拥护;二是制度特点与工作经验。评估组认为,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所以能够如此顺利地推行,主要原因有三条: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局养老保险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同时,落实制度规定的财政补贴,落实人员、工作场所和办公经费与设备,为制度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制度设计合理,易于群众接受。这一制度设计过程中,贯彻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免费普惠制老年津贴的同时,鼓励低龄老年人通过缴费获得更多的养老金,通过财政补贴吸引和鼓励中青年参加保险以期获得更多的养老金,并把政府的财政补贴责任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有利于社会公平,也有利于制度的持续健康运行。再者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保障部门,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运行机制设计、管理服务规范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有力保障了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制度与绩效评价。从制度实施运行的情况看,评估组认为,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先进,政策合理可行,实际运行状况良好。
同时,评估组对下一步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政策,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更多中青年(16-59岁)参保;二是逐步提高管理水平、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使广大群众能够享受良好的风险保障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起对本制度坚定的信任感;三是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责任,积极探索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途径。
座谈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保明强调指出,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及专家对此项制度的论证、评估,更增进了我们推进此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把这一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办实。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再讲政策,再掀宣传发动高潮;要抓住“双节”的有利时机,再掀参保,提高居民参保率;要抓分类指导,试点和非试点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的要求,对16至59周岁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分类指导,进一步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
(局养老保险处 汤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