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明局长做客12333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为市民群众解疑释惑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435万郑州城乡居民的一件大好事。《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一经推出,就受到全市市民群众的高度关注。8月13日上午,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保明、副局长张伟及养老保险处处长李永立做客12333,接听群众咨询电话,解答居民养老政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王保明局长一行共接听了50多位群众的咨询电话,王局长在接听电话时关切地询问咨询群众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参保了没有,对这项惠民政策有什么意见建议,并不时认真地做着记录,王局长关注民生、尊重民意的认真态度受到咨询群众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
市民王先生咨询:他今年35岁了,单位由于不景气破产了,现在没有单位,能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王局长解释说,只要年满16周岁、具有郑州市户籍且没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王先生没有再落实工作单位的话 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已经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孙女士来电咨询:她母亲今年80岁了,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王局长表示,为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和照顾,《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设立了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符合参保条件,且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有郑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现在已满80岁的老年朋友,可以申请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审核批准的次月起,每月发放50元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也可以自愿选择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将给与5600元的一次性参保补贴,经办机构确认的次月起可按相应的待遇领取养老金。
王保明局长、张伟副局长和李永立处长还就缴费基数和比例、参保程序及参保时需携带的资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构成部分等方面的问题为群众一一做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