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百姓养老工程一改千年养老传统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实施
待遇:城乡一个标准 交费:七个档次自选
转移:三个险种互转 补贴:四种方式支持
打造“百姓”养老工程 一改千年养老传统
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实施
万无单位、无固定收入的城乡年满16周岁以上居民,将告别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实现千百年来“老有所养”的梦想。
郑州市现有人口780多万人,没有养老保障、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435万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74万人,未来15年将达135万之多。为了应对老龄社会的压力,有效解决靠儿女养老的传统问题。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着手被市民称为“全民养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工作。他们先后经过20多次修改,邀请50多位国内养老专家、学者论证的《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于、27日,分别在郑州市第109次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上全票通过,立刻引起数10家郑州新闻媒体的争抢报道,被称为“百姓”养老工程。
待遇——城乡一个标准,首次实现养老保障统筹城乡一体化。该《办法》规定,不论是城镇市民,还是乡下农民,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郑州市民,一视同仁,都可以参加。在选择同等交费标准的情况下,城乡居民60岁后将享受同等待遇的养老金。
交费——七个档次自愿选择,多交费多领养老金。根据郑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为缴费基数,2008年郑州缴费基数定为10143元,按此基数的6%到85%七个档次自愿选择为年缴费609元—8622元。自愿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交费。已经年满60周岁以上人群,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养老保险费后,第二个月就能领取养老金。
转移——三个险种可以相互转移衔接。目前郑州市已实行的有机关事业和城镇职工两种养老保险,加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三种。为了方便群众参保,三个险种可以根据实际进行相互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如符合参加机关事业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需办理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其个人账户转移额为个人缴费的本息之和,缴费年限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而原参加机关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故失业者,也可申请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补贴——政府财政按四种方式给予补贴。一是养老保险补贴。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城乡居民在同一缴费年度内按时足额缴费的(不含一次性缴纳、补缴),政府给予缴费基数1.5%养老保险补贴,其中1%计入个人账户,并相应抵缴个人费用,0.5%计入统筹基金。2008年度参保人养老保险补贴152元,其中101元计入个人账户,51元计入统筹基金。按照最低缴费比例6%交609元计算,减去101元,个人就只需缴纳508元。
二是一次性参保缴费补贴。对年满61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在本《办法》实施后一年半时间内一次性缴费的,政府给予一次性参保补贴,年龄越大,补贴越多,即年满61周岁城乡居民政府一次性补贴400元;年满62周岁城乡居民政府一次性补贴800元;年龄递增一周岁,政府补贴一次性另增加400元;对年满74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政府一次性补贴5600元。
三是政府养老津贴。年满60周岁城乡居民按规定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后,次月起可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另外还可按月领取政府养老津贴38元(2008年度)。
四是专门针对70周岁以上老人的,称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补助。年满70岁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但可以领养老金,还可领取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另外按每月20元标准发给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到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另外按每月50元标准发给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自年满100周岁的当月起,另外按每月100元标准发给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办法》还对病故人员给予1000元的丧葬补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张纯旭 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