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巩义市从2013年7月1日至8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已下简称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还包括检查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专项检查期间,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及各相关单位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专项检查期间,市里将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地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电话:69580666
(巩义人社局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