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人社局四项制度援助困难群体就业
今年以来, 上街区人社局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建立了就业援助四项制度:一是实名制登记制度。对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逐户家访登记,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和信息台账,做到“四清”,即失业原因清、家庭人口清、技能特长清、择业意向清。二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对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建档,对已安置的人员及时备注,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三是***回访制度。定期对上报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回访确认,对经过查实确认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掌握其就业意向,提供比较合适的就业岗位,对已就业人员进行一年不低于4次的***回访,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稳定。四是就业帮扶制度。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专项援助计划,实施政策、培训、就业、保障援助,确保就业困难人员最大限度地实现就业。年初确定的97个就业困难帮扶对象,通过帮扶有95个实现就业,其中组织33名困难人员参加了再就业技能培训,组织9名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42万元。
(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二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