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队认真处理每一起拖欠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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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4日发表
2006年1月23日,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接到13名民工的投诉称:他们在郑州中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岳建安公司)淮河路建筑工地打工,接近年关,他们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工钱,而且在向包工头讨要工资时,被包工头雇人打伤。
问题发生后,引起了省、市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劳动监察队立即派出人员调查处理此事。据调查,中岳建安公司已将13名民工的工资支付给了带班的包工头闵全胜,闵全胜已携款逃跑。根据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责令中岳建安公司将被拖欠13名农民工的11651元工资,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发放到农民工的手中。1月23日下午4点左右,中岳建安公司派人将13名农民工工资送到了市劳动监察队,监察人员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把11651元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13名农民工手中。携款外逃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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