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资清欠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巩义市人劳局跨省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
5月23日,对来自驻马店的徐则严等44名农民工是一个可喜可庆的日子,巩义市人劳局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人员经过5天的奔波,远赴浙江,为他们追回拖欠了近一年的工资款67500元。
据了解,徐则严、赵学东等44名农民工是河南省驻马店绥遂平常庄乡人,2007年3月6日至5月17日期间在浙江省某建筑施工单位承建的巩义市一大型建筑工地务工。举报施工单位拖欠44人工资款67500元。经劳动监察大队立案调查发现,该施工单位已于2007年7月底全部撤离巩义,执法难度较大。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打造我市的和谐用工环境,巩义市人劳局局长曹克强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欠工作,派出两名监察员远赴浙江,跨省执法,联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到该施工单位总部依法为44名农民工全额追回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款。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巩义市首先通过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等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在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煤炭行业、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其次是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及发放宣传单、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举报投诉地址,保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举报投诉渠道通畅。第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预警机制,使劳动者工作的安心、顺心、放心。同时把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评定诚信等级的重要指标内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工资总额30%且拖欠时间超过一年的用人单位,直接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且逾期不支付的企业加收赔偿金和补偿金。
据悉,巩义市人劳局此次成功处理的跨省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全省属首例。截止目前,巩义市以强力清欠的方式,共清理拖欠工资款106.51万元,涉及农民工686人,切实保证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巩义市人劳局 崔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