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措施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确保全年劳动监察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2006年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劳动监察队把今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全面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一是要推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队里将局定目标分解到主管队长、科室和每个工作人员,队里对科室、科室对个人,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半年一考核,年终进行总评,作为评选年度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二是推行服务承诺制。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对是否符合举报投诉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已受理的案件在60个工作日给予办结。
三是推行监察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应受理而未予受理,诉行政不作为而败诉的案件;因工作失误,造成超期未办结的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经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因运用法律不准确、调查取证不充分、办案程序不规范、执行案件审核不严,造成申请强制执行被依法退回的案件,要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主办监察员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