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生活促就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郑州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组建于1986年,回顾20年来,失业保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失业保险战线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市失业保险工作一方面为深化我市经济体制和劳动制度改革,提供了可靠保障;另一方面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失业保险法规、政策逐步完善
1986—1992年确立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期间,***出台《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省出台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1993年—1998年失业保险制度调整。期间,***出台《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我市颁布了《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及《郑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999年—2005年,失业保险制度逐步走向完善。期间,***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2005年5月1日我市颁布施行《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二、失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大
1986年,参保用人单位1522户,职工38.8万人;
1996年,参保用人单位1918户,职工42万人;
2006年,参保用人单位6588户,职工78.6万人。
三、基金征缴力度逐步增大
1986年,全市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 76.22万元,其中,市本级征缴失业保险费***.22万元。
1996年,全市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2890.69万元,其中,市本级征缴失业保险费2452.9万元。
2005年,全市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2.67亿元,其中,市本级征缴失业保险费2.06亿元。
1986年—1995年,10年全市累计征缴失业保险费7222.93亿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征缴失业保险费5946.73万元。
1996年—2005年,10年全市累计征缴失业保险费11.74亿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征缴失业保险费9.3亿元。
四、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作用显著
二十年来,全市累计接收失业人员87456人,其中市本级接收失业人员63050人。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累计培训失业人员69965人,培训率达80%,其中,市本级累计培训失业人员53016人,培训率达84%。全市有39356 人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达45%,其中,市本级有31002 人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达49%。
二十年来,全市累计支出失业保险金6.7亿元,拨付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7亿元,拨付率、发放率均为100 %。其中,市本级累计支出失业保险金5.45亿元,拨付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53亿元,拨付率、发放率均为100%。失业保险成为我市国企改革的减压阀、缓冲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五、建立了参保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制度
为杜绝在征缴失业保险费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几年来,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投入了100多万元用于微机自动化建设,建成了市本级失业保险局域网,通过郑州广电信息公司的宽带IP网实现了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局域网与所属各失业所联网的失业保险广域网。同时,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将失业保险网并入市局的“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了将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及各所往来文件、数据、程序网络的直接传输,为实现办公自动化打下了基础。并在服务器端的Windows NT Server 4.0中设置了远程访问服务(RAS),使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算机能够以足够快的速度访问中心数据库。
为了更详细了解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增强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就业指导,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对北京中科同和有限公司研究开发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99”)软件,进行了本地化处理,增加了失业人员培训、就业微机记录项目。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已将中心数据库的50余万名参保职工个人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对,并于2003年元月1日正式生成职工个人缴费记录。查询者只要在触摸屏上按照要求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就能查到个人的缴费情况。
六、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
为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1998年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与郑州市工商银行达成联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协议,使失业人员到郑州市工商银行任意一个储蓄所都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同时也实现了失业保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七、对失业人员的管理逐渐规范
失业人员来源范围广,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管理难度相对加大,另外,他们的就业愿望较高,社会的用工需求较低,因此使失业人员在心理上容易产生较大的落差。为使他们在失业后不感到失望,对他们的服务更细致、周到,2004年2月,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制定出严格的工作程序,对失业人员从失业登记接收、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核实发放等都按照失业保险政策的规定程序操作,同时,于2004年元月1日把有关失业保险政策、办事程序及失业人员的资料输入微机,一方面方便失业人员查询有关资料,另一方面对失业人员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竞争能力,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采取职前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广泛征求失业人员的意见,有的放矢地让失业人员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努力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为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选出集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一体的省、市优级职业培训学校,作为失业人员的培训基地。
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过程中,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一是对所有失业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就业和失业保险政策强化培训。二是与职业介绍机构联合为失业人员开展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服务,利用职业介绍中心服务大厅大屏幕发布的招工招聘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时还定期举办专场招工招聘洽谈会,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应聘。三是发挥政策优势,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对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者,尚未领完失业保险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失业人员,作为扶持其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八、失业保险基础建设逐步加强
郑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20年的发展,现已拥有近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从最初的手工操作办公,发展到现在的计算机数据化办公,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方便服务对象,各所服务大厅相继进行了整修,先后增加了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使市内各辖区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办公设备。位于陇海路387号的失业保险服务大厅于2000年5月投入使用。失业保险服务办事大厅设有6个服务窗口(即: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接收、失业人员转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指导、失业保险政策咨询、医疗生育补贴核定代办退休等窗口)。通过窗口形成一条龙办公,大大方便了参保单位及失业人员,提高了办事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九、失业保险机构设置逐步趋于合理,管理日臻完善
郑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1986年组建以来,经历20年的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现有工作人员260 人,市本级现有工作人员77人,在职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80%,党、团员占60%以上,人员配置、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及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三资”、私营和个体企业的失业保险工作;市内各区社保局有管理所,编制5-12人不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对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二十年来,我市的失业保险工作日新月异,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绩瞩目。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先后获得多种荣誉称号,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同行的赞誉,被失业人员亲切地称为“娘家人”和“避风港”,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失业保险工作将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新的问题和带来新的挑战。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己任,以贯彻落实《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向新的更高目标迈进、实现中原崛起、建设和谐郑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