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08年第一季度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圆满完成
为解决企事业单位患病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自今年1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病退鉴定改为每季度一次。第一季度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了企事业单位202名职工的病退鉴定申请,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政策规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体检鉴定,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同意158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为把这一惠及全市企事业单位部分因患病职工的好事办好,做到“二个满意一个放心”,即:职工满意、企业满意、领导放心。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一是认真细致、严格把好申报审查关。首先在受理企事业单位为其患病的职工申请病退资料时,做到“五要求”和“二审查”,即:要求职工提供本人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机构收费凭证、辅助检查、个人申请;审查职工病历和收费凭证的真伪性,审查所提供的病历与职工本人所患疾病的真实性。通过审查,共劝退了43份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病退申请资料。二是深入企业、走访患病职工展开调查工作。4月15日—4月25日,深入基层、广泛调查,到郑州豫欣纺织有限公司、河南省水利工程一局、新密市、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和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共抽查了68名申报病退鉴定职工,对他们进行了病退鉴定前的走访调查工作,为开展好病退鉴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认真组织体检,科学做出鉴定结论。4月29日,在郑州市中医院开展了认真、细致的病退体检工作。并从省、市级有关医院邀请了11名资深医疗卫生专家在5月7日对202名体检人员的病历和辅助检查报告进行了鉴定。医务专家采取“二审一评”的方法,对每位申报病退人员的资料认真研究和把关,经过反复审查,最终批准了158名患病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近期已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