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座谈会
总结成绩 研究对策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了解掌握《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大力推广劳动用工管理系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健康发展,2月26日上午,郑州市召开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工作座谈汇报会,各县(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主管副局长就推广使用劳动用工管理系统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会上,各县(市)、区总结回顾了07年推广劳动用工管理系统工作情况,据统计,全市劳动用工管理系统自2007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截止目前,共注册用人单位3801家,注册在职职工24.7万人。新密市、中原区、上街区劳动用工网络化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比例占全市前三位。并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纷纷阐述了各自的看法和观点、如:部分私营企业尚处于观望状态,有抵触情绪,不愿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单位的技术人员考虑以后的发展,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也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流动性大,往往在一个单位只工作几个月,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不辞而别,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赔偿?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最后,崔鸿副局长结合大家的汇报情况,强调指出: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劳动合同法》是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针对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部分企业处于疑虑和担心采取了一些不当的做法。如“集体劝辞”、“工龄归零”、“集体裁员”、 “强行改派”等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学习好新法的精神实质,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规范用工行为。
三要以《劳动合同法》颁布为契机,大力推广劳动用工管理系统。一是采取先易后难原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的作用,积极组织力量打一场漂亮的攻坚战。从成规模的大中型企业逐步向私营、乡镇、个体企业推行;从劳动用工管理比较规范逐步向基础管理比较薄弱的企业推行;从市属企业、区属企业逐步向部属、省属企业推行。二是大力开展培训。组织好劳动保障业务人员和企业劳资人员的培训工作,尽快熟悉系统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录入信息。督促用人单位在录入职工基本情况的同时,补充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信息,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不仅有数量,而且有质量,真正实现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网络化管理。四是是搞好服务工作。市局劳动工资处和信息中心要紧密配合,针对各县(市)、区提出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完善系统管理功能,为基层劳动保障人员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