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郑州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航空港实验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对于以社会保险关系代理为主要业务的人事代理服务企业,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7年度内,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年度内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保险费足额缴纳的企业。
三、申报途径
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含市内各区分局)参保企业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进行初审;在各县(市)、上街区参保企业至参保地社保分局进行初审;在航空港实验区参保企业至航空港实验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企业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申报企业在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必须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时间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受理时间为每月5—20日,全年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理时间为每月15—31日,全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五、补贴项目及标准
职工生活费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支出为准,补贴上限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六、其他
申报资料要求详见***一,网上申报要求详见***二,有关政策文件详见***三、***四。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咨询电话:67887079、67887075,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市社保大厅308室。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7885701、67887073,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16、607室。
2018年4月8日
***一:关于稳岗补贴提交资料的要求.doc
***二:关于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的填报须知.doc
***三:豫人社[2015]30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pdf
***四:豫人社失业[2016]2号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