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整改结果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和办学能力评估结果的通告》,我局对不合格需整改的市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现将验收结果通告如下:
一、郑州高端职业学校整改后验收合格,准予继续办学。
二、郑州市新阳光烹饪职业培训学校、郑州市名仕职业培训学校等2所职业培训学校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之规定,决定不再延续其办学许可,终止办学资格,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自行失效。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7条、58条、59条、60条之规定,上述终止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和其他善后工作。终止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定事项,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学校印章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