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1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服务企业和求职者的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提前协调落实专项活动经费,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做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平就业机会,消除就业歧视,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为开展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功能,优化服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调查,增强公共服务的针对性。要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手段,落实服务制度,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领导作用,人社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提前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各地实际,统筹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满足当地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市)区要做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结,在每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本地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我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宣传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2014年1月8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豫人社就业〔2013〕41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90号)精神,决定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2014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继续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各类群体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的特点和规律,在相对集中时间内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
(二)2014年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组织,组织开展2014年“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招聘周”“产业集聚区企业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接洽谈活动”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等七个全省性专项活动,各地在统一时间内,按要求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三)各地在组织参加全省性专项活动的同时,可结合本地就业形势和工作需要,增设本地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内容,满足当地各类群体的就业需求。
二、专项活动具体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象,突出“走访到户、登记到人、帮扶到位”特点,切实帮助未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政策。
(二)春风行动。2014年春节后至3月底期间,开展以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急需用人的企业为重点对象,突出“搭建供需平台,实施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特点,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和进城务工人员“求职难”问题。
(三)产业集聚区企业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接洽谈活动。3月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毕业生离校前“岗位对接洽谈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使他们找到更多适合自己专业和特长的工作岗位。
(四)民营企业招聘周。2014年5月中下旬,开展以民营企业和求职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为重点对象,通过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等多种方式,为民营企业招聘用人和劳动者求职就业搭建平台。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2014年9月期间,开展以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突出“政策宣传到位,实名登记到位,岗位开发到位,专项服务到位”特点,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六)高校毕业生招聘周。2014年11月下旬,开展以开始求职的2015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各个社会人力资源中介组织,集中提供求职招聘、就业指导等服务。
(七)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2014年10—12月,开展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校园招聘服务季活动,根据学校、专业分别组织企业参会,实现企业与人才“点对点”对接,提高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和优化组合。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五个专项活动统一使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www.cjob.gov.cn)”,第(三)、(七)二个专项活动分别使用“省人力资源市场网(www.rlzyw.net)、中国中原人才网(www.zyrc.com.cn)和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作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由各地相关承办部门组织收集上报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就业政策信息和其他服务活动信息。
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和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4年本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统一组织,抓好落实。
(二)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将专项活动作为本单位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任务,按照每个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内容丰富、目标具体,并全力组织实施,为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监督指导和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要简化或取消单纯仪式类的内容,集中力量做好求职招聘方面的服务工作。
(四)各地要提前准备好专项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涉及的工作资金和政策补贴资金,保障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各地要做好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就业法规和政策,广泛发布专项活动内容和集中招聘安排计划等。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大力宣扬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例,为开展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