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及郑州市优秀技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郑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办〔2008〕25号)精神,为发挥我市高技能人才政策的激励效应,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2011年4月—2011年6月在全市评选“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郑州市优秀技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均可申报:
(一)各级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中生产、服务岗位的一线职工,包括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民工。
(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的正式职工。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技术技能岗位的职工,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民工。
二、评选条件
本人获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核发认可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突出的创新能力,为行业、企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技能人才学习的榜样。
(一)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之一者,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1.能够解决生产(业务)、技术中的关键性难题,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活动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河南省技术能手”、“郑州市技术状元”荣誉称号。
3.在国家、省市各级一类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前十名、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
4.具有高超技能或绝技绝活,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
5.在培养技师、高级工、职业院校学生等技能型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
(二)郑州市优秀技师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评选:
1.技术和业务处于市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业务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
3.在培养高级工、职业院校学生等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在全国、全省、本市有较大影响者。
三、评选名额
县(市、区)、市直部门、中央、省驻郑单位在分配名额、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全市评选30名左右“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100名“郑州市优秀技师”。(分配名额见***1)
四、推荐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者,填写《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见***2)或《郑州市优秀技师申报表》(见***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按隶属关系审核后,报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评审程序
(一)初审。市直各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的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驻郑中央、省企事业单位和无主管部门单位初审后,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评审。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上报的人选材料,提交市评审委员会评审,按照严格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优秀技师”建议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拟授予“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优秀技师”建议人选,在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批准。对拟授予“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优秀技师”建议人选名单,报郑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授予称号。“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优秀技师”人选名单,以郑州市人民政府名义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并在本市媒体上公布名单及主要事迹。
六、报送材料
(一)《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或《郑州市优秀技师申报表》一式二份。表格需用A4纸打印,字体为仿宋体。
(二)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二份。事迹材料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字,正文为仿宋小三号字体,用A4纸打印。事迹内容:本人在生产服务、技术革新、科技创新、技能竞赛和传授技艺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个人获得的荣誉情况等。申报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依次写明;事迹材料内容要求真实、实事求是。
(三)申报人选本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成果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在国内公开发行刊物上所发表的专业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经本人签名,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四)申报人近期红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
七、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优秀技师”评选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日期:2011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保质量。要严格按条件推荐人选,认真履行推荐程序。上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表格。填报《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申报表》、《郑州市优秀技师申报表》时,请登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zz.hrss.gov.cn“特色服务”一栏“表格”里电子版本,按表格要求填写,请勿自行绘制表格。
评选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办公地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互助路73号3号楼1楼102房间)
联 系 人:张耀辉
联系电话:67185397,传真:61785140
电子邮箱:zzzjc666@163.com
***:郑人社职业_2011_16号(职建处)***1-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名额分配表
郑人社职业_2011_16号(职建处)***2:郑州市突出高技能人才申报表20101124
郑人社职业_2011_16号(职建处)***3__郑州市优秀技师申报表20110310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