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就业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修订的《就业专项统计报表(2011年)》印发你们,并对做好2011年全市就业专项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科学翔实的数据统计是领导机关正确决策的基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协调、主管领导负责和就业主管部门专人管理制度,并纳入年度就业工作考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就业统计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各项报表统计数据,并做好统一上报工作。就业统计要与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紧密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同时,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全面了解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基本情况,形成就业统计网络。 二、报送内容 《就业专项统计报表(2011年)》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原有关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不再报送,新就业统计报表的报送内容、时间等按照就业统计报表目录要求执行。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等3个季报表,报表数据为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数。 就业专项统计报表的报告期均为上月(季)末21日至本月(季)20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表中登记失业率保留2位小数。各种报表以千元为计量单位时保留一位小数,以万元为计量单位时保留两位小数。 三、报送报表要求 就业统计报表要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栏目关系认真填报,相关报表的统计数据必须统一口径,报表表内栏目关系必须平衡,表间栏目关系必须保持一致,报送时必须和上次报表进行对比,形成相互衔接,不得瞒报、漏报、没有科学依据的虚报。报表要按照规定的期别、时间,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四、报送方式(见报表目录) 就业统计报表分别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7个报表)、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2个报表)、市职业介绍中心(1个报表)按照就业统计报表目录中的报告期别、报送日期等要求具体负责收集、统计、汇总各县(市)、区就业工作情况(包括市本级),并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统一上报。 五、报送时间 《郑州市2011年新增城镇13万人就业再就业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等3个报表在网上自动生成,其余报表经各县(市)、区就业主管领导和报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务必于每月(季末、年末)22日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按照报表目录中的接收单位分别报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和市职业介绍中心。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现华 冯晓勇 联系电话:67183638(传真),68986160,68987786 邮 箱:fxy0371@126.com 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李稳 联系电话:67188011 邮 箱:liw@hazz.lss.gov.cn 市职业介绍中心联系人:程文杰 联系电话:68865517 邮 箱:sckzj@sohu.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67187873(传真) 邮 箱:jiuyechu123@126.com ***1:就业专项统计报表目录.xls ***2:就业专项统计报表样式.xls ***3:主要指标解释.doc ***4:报表逻辑关系式.doc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