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着力山林纠纷调处促林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以及生态、环保意识的逐步增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林业的投入,林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走上了快车道,但随之而来的山林纠纷由于历史的原因及利益的驱动在我区呈高发态势。鼎城区林业局着力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抓主要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深入调研,全面剖析原因。通过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多次调研发现,山林纠纷形成的原因不外乎两点:历史原因与人为因素。这就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山林纠纷调处措施指明了工作方向。
坚持原则,积极开展调处。山林争议调处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在调处工作中,区林业局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遇到纠纷不回避、不推诿,力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大局稳定。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作用,打击和教育并重,并严格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每一件山林权属争议都能得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
通过不断努力探索和建立完善调处新机制,提升“定纷止争”能力,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艰难、有效推进。2016年,共成功调解山林纠纷10起,其中村内纠纷6起、乡内跨村纠纷1起、农户与公司大户流转矛盾2起;回复涉林信访件13起;接待群众来访达五百余人次。在2016年的10件涉林纠纷中,纠纷总面积达2000多亩,已调处纠纷面积1500多亩,剩余纠纷面积508亩,受理率达100%,结案率达90%,有效的维护了林区稳定,促进了林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