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大病医疗救助标准提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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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3日发表
鼎城区大病医疗救助标准普遍提高1000元。其中,五保户、低保户患大病住院在新农合结算后剩余部分可按50%给予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5000元。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患大病住院在新农合结算后的剩余部分可按50%给予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000元。临时性医疗救助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此项惠民政策从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执行。(鼎城区民政局 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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