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妻难忍家暴诉离婚丈夫立保证挽回感情
妻子不堪忍受丈夫长期对其的家庭暴力向法院诉求离婚,双方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又重归于好。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成功调解了该起离婚案件。
2006年6月,原告赖某与比自己大13岁的被告邓某(男)登记结婚,婚后两年育有一子,儿子的出生为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不想婚后邓某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醉酒后常常对妻子赖某辱骂和拳打脚踢,并且不允许赖某看望远在广西年迈的父母。长期的家庭暴力使得赖某觉得身心疲惫,对婚姻渐渐失去了信心。1月5日赖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邓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邓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妻子带来了伤害,并懊悔不已,希望挽回婚姻。基于此,法官便试图与赖某沟通,赖某态度坚决,要求与邓某离婚,但谈及到孩子时总是眼含泪花。法官便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环境给赖某做工作。在法官的劝解下,邓某也痛下决心悔改立下保证书。赖某见邓某态度诚恳,同时念及夫妻感情及孩子,决定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作者:武利兵
单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