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撑起保障伞
从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获悉,截止到10月25日,该区已认定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335名,其中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312人,有 168人无需缴费就可按月领取每月500—1100元不等的养老金,144人在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可按月领取每月700—1400元不等的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统一从今年1月起补发,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将于12月底前结束。年底以前,该区近千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部实现“国家养老”。
据了解,为落实湘政办发〔2011〕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解决未参保城
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解决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该区人社、财政及相关企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本着“待遇落实就高不就低、身份认定从严从紧”的工作原则,从老同志行动不便,信息获取难的实际出发,认真搞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服务,在参保企业范围确定、人员身份认定、企业关停并转时间确定等方面严格把关,用扎实的工作赢得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撑起了一把“保障伞”。
(鼎城区人社局 向焕华 欧阳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