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保中心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跨省转移工作
居保中心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跨省转移工作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之间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顺畅衔接。由于《暂行办法》规定的衔接节点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此项工作虽然已经开始施行,也有群众来咨询,但尚未正式办理。
近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响应局党委“戴党徽 亮身份 树形象 做表率”号召,居保中心深入农村基层,广泛宣传讲解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及跨省转移手续办理工作,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使群众彻底放开顾虑,了解制度衔接的好处,放心大胆来我中心申办。目前,共有20余名群众前来我中心咨询,已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跨省关系转移8人,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跨制度衔接1人,这属我县首例跨制度衔接,为以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