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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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3日发表
我局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高实践能力,增加工作经验,尽快实现就业,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出台了《宜阳县高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就业见习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就业见习政策主要面向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并在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其中企业见习期为3―6个月,事业单位见习期为3―12个月,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由见习单位提供不低于县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享受700元的财政补助,提前结束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其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时间核发,低于3个月见习期的不再拨付见习补贴。目前,我县有20余家单位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中。(就业促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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