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劳务派遣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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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2日发表
我县劳务派遣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目前,我县48家行政、企事业单位,827个劳务派遣人员最低工资已调整到位,确保了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次调整根据豫政【2015】37号文件精神,宜阳县属于二类行政区域,各用工派遣单位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从之前的1250元调整到1450元,于2015年7月1开始执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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