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做好201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71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洛人社考试〔2018〕1号)等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号规定的178个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农艺工等58个工种(***1)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8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者,必须由个人申请,经所在主管单位批准,方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个人申请表见***2)。
(二)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洛人社考试[2015]1号)规定执行。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条件直接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的晋级考核。
(三)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专业论文、著作应在考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并提交主管部门盖章的执行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工资待遇的工资审批表。
(四)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为贯彻“互联网+人社”建设要求,提高网上办公信息化和服务水平,全省自2018年起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申报高级技师考评人员的档案材料,由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勤技能岗位登记考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考管理机构”)。其他具体事项按照河南省工考网站(http://www.hnsgkb.com)发布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严格根据人事档案审核申报人员的出生年月、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现岗位等级、申报工种、申报等级、年度考核结果等基本信息。
(三)县工考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
四、报名流程
申报一至五级考核的工勤人员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办法。报名网址为http://bm.hnsgkb.com
1、申报人员登录网站进行用户注册,
2、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具体申报资格条件及办法见2018年河南省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网上报名资格和要求);
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三个考核科目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全省具体考核方案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有关规定,采取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试、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或主观试题闭卷考试与综合评审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工种具体考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费用
(一)收费标准:一级165元/人、二级470元/人,三级365元/人,四级320元/人,五级275元/人。
(二)教材费用:教材本着自愿原则征订。具体价格详见培训教材目录(***3)
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17日至3月25日,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25日24:00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注册、申报。
(二)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报名费和教材费统一交本单位工考负责人,进行现场缴费,不接受个人缴费(具体交费时间和本单位审核通过名册表可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宜阳工考微信群通知)。
(三)4月12日至13日,审核通过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照相,过期不再进行信息采集,照相地址:人社局(具体房间号看县工考微信群提前另行通知)
(四)4月至7月,发放培训教材,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五)7月至9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公示考试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
(六)8月至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公示考评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各等级合格人员的证书、归档材料等手续。
八、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遵守资格审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申报高级技师的,要严格按照申报规定的排版、格式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填写信息描述准确完整,上传图片清晰明了。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号)文件中修订工种后所涉及的被合并工种,申报人员可在该工种设置目录范围内选择合并后的工种进行申报,原工种被取消的,可选择相近工种申报。
***:1、2018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种目录
2、2018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
3、2018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教材目录
咨询电话:0379―63089526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