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业贷款开始受理申请
我县创业贷款开始受理申请
我县2017年创业贷款于3月13日正式开始受理。根据上级创业贷款有关政策精神,今年创业贷款在贷款对象范围、贷款期限和额度、贴息政策等方面有所调整:
申请政策性全额贴息创业贷款对象范围:洛阳市域内城镇失业登记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无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除外)。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1年。
申请市财政部分贴息贷款对象范围:洛阳市域内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地农民等自主创业人员。
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地方财政按照合同签订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剩下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详细事宜请到各乡镇劳保所或县担保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63089558